室內設計師離職作品可以使用嗎?放作品集、開工作室前先確認這幾件事

30 秒重點
室內設計師離職後,能不能使用任職期間的作品,要看權利歸誰、合約怎麼寫,以及你打算怎麼用。「這是我畫的」不代表可以直接放上新工作室網站;設計圖、攝影照片、屋主隱私也要分開確認。比較穩妥的做法,是先列出想使用的素材,取得有權授權者的書面同意,再清楚標示原任職公司與自己的實際工作範圍。
室內設計師離職作品可以使用嗎?先別把「參與過」當成「可以公開」
不一定。室內設計師離職後能否公開舊作品,主要看著作權歸屬、合約限制與使用方式;親自畫圖、跟工地或與屋主討論過,都不等於自動取得公開使用的權利。
你可以先這樣想:一個客廳可能是你規劃動線,同事畫櫃體,主管決定主要風格,最後再由公司請攝影師拍照。大家都參與過,但每個人的貢獻與權利不是同一件事。
著作權,就是法律對有原創性表達的作品提供的保護。符合條件的設計圖、空間設計或照片,可能各自受到保護;但抽象風格、一般設計概念,不是誰先用過就能全部占為己有。
作品是自己做的,為什麼還要問前公司?
如果作品是在受僱期間、為了工作完成,台灣著作權法原則上以員工為著作人,但著作財產權由雇主享有;雙方另有約定時,結果可能不同。著作財產權就是決定作品能否被複製、放上網路或授權別人使用等利用行為的權利。
著作人,可以先理解成法律上被認定為創作者的人。員工與公司也可能約定由公司當著作人,所以不能只看圖面上有沒有你的名字,還要一起看勞動契約、保密文件、作品使用約定與離職協議。
說真的,最容易搞混的就是「我可以被標示為創作者」和「我可以拿去宣傳」。著作人格權,像是姓名表示等與創作者身分相關的權利,和商業利用作品的權利是兩回事。即使依法有姓名表示權,也不代表能自行把整套圖面放上新品牌官網。
如果當時不是員工,而是外包設計師呢?
外包接案不能直接套用員工的判斷方式。委託創作有不同的權利歸屬規則,也要看合約有沒有約定誰是著作人、著作財產權歸誰,以及能否放進個人作品集;不是公司有付錢,就一定取得全部權利。
設計圖、完工照、屋主資料,可以一起拿來用嗎?
不能把整個案子當成一包權利處理。公司同意展示設計,不一定代表攝影照片也能使用;取得照片授權,也不代表可以公開屋主姓名、住址或私人生活細節。
| 想使用的素材 | 先確認什麼 | 常見誤會 |
|---|---|---|
| 平面圖、施工圖與模擬空間樣貌的渲染圖 | 確認權利歸屬,以及合約是否允許作品集展示、修改與上網。 | 圖是自己畫的,就能帶走原始檔並重新使用。 |
| 公司委託攝影師拍攝的完工照片 | 確認照片權利人,以及原授權是否包含轉授權、個人作品集與新工作室宣傳。 | 公司付過攝影費,離職員工就能自由使用。 |
| 自己拍的施工或完工照片 | 除了照片本身,也要確認畫面中的設計、拍攝約定、保密與隱私問題。 | 用自己的手機拍,就沒有其他限制。 |
| 屋主姓名、地址、對話與推薦文字 | 確認個人資料利用的合法依據、原同意範圍與保密約定。 | 屋主以前讓公司公開,自己開業也能接著使用。 |
| 公司網站上的案例截圖 | 確認照片、文字、版面等內容的使用權,以及是否會讓人誤認案子由新工作室承接。 | 內容已經公開,截圖轉貼就不需要再確認。 |
只放作品集、不買廣告,或私下給客戶看就沒問題嗎?
不一定,沒有投廣告不代表可以免除授權。把照片放上網站、社群或接案平台,通常涉及複製及公開傳輸,也就是製作副本、讓公眾透過網路看到作品;私下寄送作品集,也可能涉及複製等利用行為。
打個比方,你把前公司的客廳完工照放進新工作室簡介,雖然沒花錢推廣,仍然是在用它介紹自己的服務。判斷重點不是廣告費花多少,而是有沒有權利這樣用。
合理使用,是法律在一定條件下允許不經授權使用作品的制度,但必須綜合判斷使用目的、作品性質、使用比例與市場影響。它不是寫上「僅供作品展示」就會成立的免責標籤。
遮掉公司標誌、裁切照片,或換個案名可以嗎?
這些修改不會自動解決權利問題。裁切後仍可能使用了原照片;移除署名或浮水印,也可能另外產生爭議。更不要把舊案改個名字,就寫成新工作室從接洽到完工全程完成的案例。
想合法使用舊作品,要怎麼跟前公司談?
先列清楚「哪些素材、放在哪裡、怎麼標示」,再請有權授權的人書面確認,比只問「我可以用作品嗎」更有效。授權,就是權利人允許你在約定範圍內使用作品;公司只能就自己有權處理的部分給你同意。
- 先整理想展示的案名、照片編號與圖面版本,不要籠統要求整個專案都能使用。
- 說明用途,例如個人求職作品集、新工作室網站或社群貼文;如果會投放廣告,也一起提出。
- 請公司確認可授權的範圍。若照片還需要攝影師同意,或屋主原本只同意公司刊登,就另外補齊確認。
- 把使用期限、可否裁切、是否能提供給媒體或平台,以及必要署名寫清楚。
- 談好公開前是否需要審稿,以及授權到期、發生爭議時如何下架,再保存完整文件與往來紀錄。
如果你是工作室負責人,也可以把這件事提前放進聘僱或合作約定。例如允許離職成員使用指定圖片,但必須標示原公司和個人職責,且不包含付費廣告。規則先講清楚,通常比離職後互猜底線省事。
不知道怎麼開口,可以先這樣寫
「我想將附件列出的兩個案子、共六張照片,放在個人作品集與新工作室網站,暫不使用於付費廣告。頁面會標示原任職公司、攝影者,以及我實際負責的工作。想請您確認公司可授權的範圍,並告知是否還需要取得攝影師或屋主的同意。」
拿到授權後,作品集要怎麼寫才不會誤導客戶?
把「任職期間參與作品」和「新工作室承接作品」分開,並標示自己實際負責的部分。授權解決能不能使用,清楚標示則讓第一次裝修的屋主知道:眼前看到的成果,哪些真的是你做的。
例如你負責客廳動線與鞋櫃規劃,就寫出這兩件事。不需要把自己寫成整案主導,也不用縮成一句模糊的「參與設計」。具體說明你解決什麼問題,比把整個團隊的功勞攬過來更有說服力。
標示範例可以是:「本案為本人任職於○○設計公司期間參與之作品,非現工作室承接案件。本人負責客廳動線與玄關收納規劃;圖片經授權使用,攝影:○○。」實際文字仍應配合授權約定與真實分工。
前公司不願意授權,新工作室還能拿什麼接案?
可以改用自行創作、權利清楚的概念提案,以及具體的服務流程來建立信任。舊作品暫時不能用,不代表你只能空著網站,但未實際施工的內容要清楚標示,不能包裝成完工案例。
例如自訂一個兩房住宅的練習題,說明玄關鞋櫃怎麼避開開門動線、客廳怎麼留下孩子活動的位置。圖面重新獨立製作,註明「概念提案,非實際完工案件」,讓客戶看見你的思考方式。
也可以說清楚第一次諮詢會問什麼、提案包含哪些內容、修改次數怎麼約定。對沒裝修過的屋主來說,知道你會怎麼帶他做決定,往往比看到一整排漂亮照片更踏實。
但不要把前公司的施工圖重新描一次,就當成自己的新作品。換配色、換家具,也不代表已經避開原作品的權利問題。真正穩妥的做法,是從自己的新需求、新規劃開始創作。
準備在「設計圈」或其他媒合平台介紹服務前,可以先做最後一次檢查:素材有沒有權利使用、署名是否正確、個人分工是否清楚,以及屋主資料是否妥善處理。先把作品集整理乾淨,後面談合作才不用一直擔心被要求下架。
常見問題
- 離職時沒簽任何作品限制,是不是就能自由使用?
- 不是,沒有另外簽限制,不代表著作權就歸你。受僱期間完成的作品仍可能由公司享有著作財產權,也要回頭確認入職時的契約與其他有效約定。
- 前公司已經歇業,作品是不是就沒人管了?
- 不是,歇業不會讓作品自動變成任何人都能使用。相關權利可能仍由原權利人持有,或已經移轉;如果找不到有權授權的人,不宜直接當成同意使用。
- 屋主主動傳完工照給我,說可以放,這樣夠嗎?
- 不一定,要看屋主是否有權授權那張照片,以及是否還涉及其他權利。若照片是攝影師拍攝,屋主未必能允許你拿來宣傳;屋主的同意也不能一併取代前公司的設計相關授權。
- 以前公司同意我放個人社群,離職後需要重問嗎?
- 要看原授權是否涵蓋離職後的期間與現在的用途。如果原本只是個人分享,現在改成新工作室的招攬頁面或廣告,建議先補上明確的書面確認,不要自行把授權範圍放大。
- 已經放上網,前公司突然要求下架,先刪掉就好嗎?
- 先暫停有疑義的使用,通常有助於避免爭議擴大,但下架不代表先前責任一定消失。先保存授權文件、往來訊息與實際刊登內容,再確認對方主張的權利與範圍;若涉及賠償或正式法律通知,請律師協助處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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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作者:編輯部 - TingTing Yu(Plans設計圈 編輯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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